处置资产损失不属于重组义务吗
不属于.
一、在判断某一事项是否确认为重组义务相关的预计负债,有个很重要的标准:该项直接支出是否由企业重组必须承担的,且与主体继续进行的活动无关.
由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是由于企业继续经营必须根据会计准则执行的,与未来经营活动有关,所以不放在预计负债里确认.如果企业不继续经营了,就没有必要计提减值损失,直接计入当期利得或损失即可.
二、当涉及预计负债,财务处理为:
企业根据或有事项准则确认的由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重组义务产生的预计负债,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预计担保损失、预计未决诉讼损失、预计重组损失).
根据或有事项准则确认的由产品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
根据固定资产准则或石油天然气开采准则确认的由弃置义务产生的预计负债,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或"油气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预计弃置费用).
重组义务:
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
属于重组的事项主要包括:
(1)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业务;
(2)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
(3)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
企业应当将重组与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区别开.因为重组通常是企业内部资源的调整和组合,谋求现有资产效能的最大化;企业合并是在不同企业之间的资本重组和规模扩张;而债务重组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作出让步,债务人减轻债务负担,债权人尽可能减少损失.
企业应当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 其中,直接支出是企业重组必须承担的直接支出,包括支付给职工的遣散费,已经支付的租金,不在使用而支付的违约金等,但不包括留用职工岗前培训、市场推广、新系统和营销网络投入等支出.因为这些支出与未来经营活动有关,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是重组义务.
由于企业在计量预计负债时不应当考虑预期处置相关资产的利得,在计量与重组义务相关的预计负债时,也不考虑处置相关资产(如厂房、店面,有时是一个事业部整体)可能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即使资产的出售构成重组的一部分也是如此.
上述文章中会计学堂的老师对于处置资产损失是否属于重组义务的回答是否定的,并对其否定的原因也进行了说明.除此之外,文章中还对重组义务相关的知识进行了阐述.相信看完文章的内容,你应该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