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资什么时候转入生产成本
在入库之后即可进生产成本.
1、出库外委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或相关科目
2、收到加工单位发票: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增税-进项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3、外委回来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或其他相关科目
贷: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借方登记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等.委托加工物资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进行核算、其方法与库存商品相似.
委托加工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产品成本差异" 或"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等,借记本科目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 (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或"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按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原材料" 或"库存商品"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售价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 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尚未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
委托加工注意事项:
1、委托方提供的包装袋、吊牌上标注的企业名称、地址与营业执照登记的名称、地址是否一致,以委托方名义同己方签订合同的人是否有权代表委托方,对由加工方购买原料的来样加工形式的委托加工业务,如数额巨大,还要衡量委托方的经济能力和信用记录.
2、注意委托生产的产品种类、数量、价格,交货时间、地点及交货方式;产品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商标标识的提供和具体使用要求,原材料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运输办法及费用承担,价款(报酬)支付时间、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3、严格的委托加工(定牌加工)产品及包装上可以只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也可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及制造商(加工方)的名称、地址.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产品,必须标明被许可人(加工方)的名称和地址.
关于委托加工物资什么时候转入生产成本的问题,其实在入库之后就可以如生产成本了.除此之外,文章中还对委托加工的账务处理以及一些注意事项进行了说明.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更多的相关资讯尽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