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专票可以私人转对公吗

2019-12-22 11:4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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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会计,日常跟发票打交道总是少不了的.那么对于不同发票的开具您是否都清楚呢?比如开专票可以私人转对公吗?如果您对此有所疑问,不妨跟我们会计学堂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解答,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开专票可以私人转对公吗?

原则上,开专票是不可以私人转对公的.

生产经营业企事业单位,公对公转账不涉及对外营业(如销售和收购)的无需开具发票.涉及经营的需要开具发票.当然对方不需要发票不开发票也可以,但一定要如实申报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情形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虽没有对增值税发票上的银行账户提出要求.

在实际操作中,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银行账户必须是实际发生购销业务的双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货方和购货方的银行账户,与实际收取货款或支付货款的银行账户对应,实际收取或支付货款,肯定不能是第三方的开户银行账户或个人账户.

但在实际生活中,私人汇款给对公账户,如果事前与对方联系好.用邮件的方式,将开发票的开票信息发给对方财务.也是可以的.

开票信息包括:

1、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2、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号)

3、公司注册地址:(地址)

4、公司电话:(电话号码)

5、公司基本户开户行:(开户银行)

6、公司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私人汇款给对公账户,公对公开票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属于公司(简称甲方)委托个人汇款给合同收款方(简称乙方)的,签订合同时出具甲方委托该自然人付款给乙方的委托付款协议,甲方、乙方及自然人均需在委托付款协议上签字并盖章.这时乙方就应当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及合同给甲方开票

第二种自然人在转账汇款/存现时在备注填写甲方的公司名称,对方在收到款时会在回单上显示甲方公司的名称,但是还是存在税务风险,因为合同、付款、发票三流不一致

三流合一",具体包括"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流"(合同)、"资金流"(付款)、"发票流"(开票)必须都是同一受票方;

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开专票可以私人转对公吗

什么是发票?

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

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发票称为税务发票.政府部门收费、征款的凭证各个时期和不同收费征款项目称呼不一样,但多被统称为行政事业收费收款收据.为内部审计及核数,每一张发票都必须有独一无二的流水账号码,防止发票重复或跳号.

简单来说,发票就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对于公司来讲,发票主要是公司做账的依据,同时也是缴税的费用凭证;而对于员工来讲,发票主要是用来报销的.

发票在我国社会经济活动的意义和作用?

1、发票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

2、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

3、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

4、发票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一种发票.

专用发票既具有普通发票所具有的内涵.同时还具有比普通发票更特殊的作用.它不仅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对增值税的计算起着关键性作用.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开专票是否可以私人转对公的相关内容,相信您阅读本文后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如果您还想要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您随时登录会计学堂网站相关栏目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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