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初未交税额是负数 本月申报不能抵扣吗

2020-01-02 15:4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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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税务申报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期初未交税额是负数,那么本月申报不能抵扣吗?近期在会计学堂的网站上这个问题有很多的同学在讨论,在此,会计学堂的老师为大家进行解答,本月申报的时候是可以抵扣的,但需要进行相应的操作,具体请看文章.

期初未交税额是负数 本月申报不能抵扣吗

可以抵扣,具体操作如下:

(1)使用网上服务平台,删除主表,点击首页"一键初始化",执行成功后重新填写申报.

(2)使用电子申报纳税系统,正常填写增值税主表的25行"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和30行"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保存之后重新申报即可.

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13号文件第三十九相关规定,第25栏"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按上一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填写."本年累计"按上年度最后一个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年累计"填写.

期初未交税额是负数 本月申报不能抵扣吗

查补税款有未缴又有多缴的如何处理?

先来看看税收政策中对多缴税款是如何规定的,且看第一种办法,退还.政策规定如下

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另外,如果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多缴后,还有第二种办法,那就是可以抵缴以后的应纳税额.当然这个是纳税人可以选择的,政策规定如下:

财税〔2016〕36号第36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余额造成多缴的税款,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

国税发[2009]79号十一条,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应及时办理退税或经过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那除了退税和抵缴以后的应纳税款,是否还有其他的处理方式呢?我们可以看到有第三种处理办法

《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人.

国税发[2002]1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主要的意思是如果一个企业又有退税又有欠税,退税是可以抵缴欠税的.可以抵缴范围限于:欠税、欠税的滞纳金、应缴未缴的罚款.

期初未交税额是负数本月申报不能抵扣吗?上文中会计学堂的老师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具体的回答,并对相关的问题加以讲解.看完文章的内容,你明白了吗?想了解更多的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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