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支出没有发票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只要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就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亏损就不需要交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成本是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和各项间接费用.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等.除此以外,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外,税收有关规定中还明确了一些需按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扣除项目.
税前扣除凭证的基本原则:
税前扣除凭证应当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真实性是基础,若企业的经济业务及支出不具备真实性,自然就不涉及税前扣除的问题.合法性和关联性是核心,只有当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并与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时,才能作为企业支出在税前扣除的证明资料.
小何认为理解税前扣除凭证的基本原则非常关键,这次《办法》也是围绕这个基本原则而制定的.支出只要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形式上可以多种多样,并不局限于发票.反之,如果支出不具备这三性,即使你去代开的增值税发票,那么也不允许列支.总而言之,实质更重于形式.
税前扣除凭证主要种类:
1、内部凭证:工资表等.
2、外部凭证:
(1)、增值税发票;
(2)、收款凭证;
(3)、完税凭证;
(4)、财政票据;
(5)、分割单;
(6)、其他
适用范围
一项支出,首先判断是否是内部支出,内部支出就用内部支付凭证.
外部凭证如何适用:
1、如果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收款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必须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如果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但收款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其支出可以是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比如单位从政府机关、团体收购废旧物资,由于收款方为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可以用代开发票或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3、如果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该个人应税交易额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起征点的,必须用代开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比如单位找了位大汉卸货的支出600元,超过增值税的起征点标准,那么还要请大汉到税务局代开一张增值税发票,企业凭发票及付款凭证进行列支.
4、如果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该个人应税交易额未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起征点的,即收款方为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可以用代开发票或收款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比如单位找了位大汉卸货的支出400元,由于不足增值税的起征点500元,属于小额零星经营业务,那么可以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发票,也可以不去开票,由付款单位制作收款凭证就可以列支,注意收款凭证一定要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5、企业在境内发生的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支出,如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税金、土地出让金、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公益事业捐赠支出、向法院支付的诉讼费用等,按以下规定处理:
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如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等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进行列支.
对方为个人,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进行列支.比如菜场买菜.
6、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7、企业与其他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发票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8、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对公支出没有发票要交企业所得税吗?企业本年度实际已发生但未取得发票的费用支出,会计上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前未取得发票的,应作纳税调增处理,待取得发票时,应在该项成本、费用实际发生的年度可追溯纳税调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