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库存商品自用如何做分录
1、自产自用销售产品,在税务上要视同销售处理
借: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要用正常销售价格乘数量再乘税率计算)
贷:库存商品(成本价)
2、收不回来的账,直接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有坏账损失的
借:坏账损失
贷:应收账款
没有坏账损失的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应收账款
3、外购的做"进项税转出",自制的做视同销售.不是视同销售的,应该做"进项税转出".
企业是商品流通企业从生产厂家购进商品再出售的,企业用购进的商品作为职工福利,此时:以下处理更为妥当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型福利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自己领用
依据《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的相关规定:企业将自已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等方面,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条件。因此,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帐;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产品
赠送的
依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作为投资、集体福利消费、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物资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产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关于自产自用的会计分录
A、企业将资产用于内部 集体福利 仅需按照增值税税法的规定作增值税视同销售的税务处理(计缴的增值税一并计入相关福利事项的成本或费用),无需再作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税务处理。
企业仅需作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库存商品(账面价值)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B、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一方面属于增值税税法所规定的用于个人消费需在增值税上视同销售货物的情形,另一方面是因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所规定的内部处置资产,而需在企业所得税上视同销售的问题。
即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方面均需视同销售。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作为 非货币性福利 提供给职工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实际上已不存在差异,即无需再专门进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处理,此情形下企业应分3步作如下会计处理: 1、决定发放福利时借:生产成本(或管理费用、制造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实际发放福利时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结转销售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存货与库存商品的区别
第一,存货项目,主要是企业期末库存、在途和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包括各种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等.本项目应根据物资采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包装物、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代销商品款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第二,库存商品包含在存货项目中的.
领取库存商品自用如何做分录?上文小编给大家介绍了自产自用销售产品在税务上要视同销售处理,收不回来的账直接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外购的做"进项税转出"自制的做视同销售几个方面,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继续和会计学堂小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