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1、契税申报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契税纳税地点: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契税定义
契税,是指国家在土地、房屋发生权属转移的时候,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
房屋契税的计算:
1、房屋买卖:房屋契税=成交价格×税率
2、房屋赠与:房屋契税=参考价格×税率
3、房屋交换:房屋契税=差价×税率
契税纳税人有哪些?
契税的纳税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契税征税对象的规定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在境内发生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属转移的土地和房屋.具体征税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及房屋的买卖、赠与、交换.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承受人缴纳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承受人缴纳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3.房屋买卖:
(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其中,以房产抵债,经双方同意,有关部门批准,按房产折价款缴纳契税.
(2)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不缴纳契税.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征收契税.
4.房屋赠与:受赠人缴纳契税(法定继承人除外).
5.房屋交换: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
6.其他
(1)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应缴纳契税.
(2)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应缴纳契税.
以上详细介绍了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也介绍了契税纳税人有哪些.作为一名财务人员,需要特别清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合同的当天,契税纳税人应该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这一点要非常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