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哪些税种需要申报?
答:一、申请手续费返还的税款范围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的规定,可申请手续费返还的“三代”范围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由于经常发生代扣代缴职工工资个人所得税行为,因此企业较熟悉申请返还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事实上,在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营改增前)、增值税等纳税范围中,只要企业属于法定的扣缴义务人,履行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之后,都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手续费返还。
二、申请手续费返还时的一些特殊情况
1、个人合伙企业为投资者申报个人投资者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不能申请手续费返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65号)的规定,第四条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三)劳务报酬所得;(四)稿酬所得;(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因此,个人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按照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属于代扣代缴的范畴,不得申请手续费返还。
2、被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能申请扣缴手续费返还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065号)的规定,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
3、代扣代缴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不可以申请手续费返还
城市建设维护税仍属于税,在申请范围之内,而教育费附加不属于税,不在范围之内。
三、其他事项
1、“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该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同时记得申报缴纳增值税及所得税哦。
2、“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另外,如果用于奖励优秀的员工,根据财税[1994]20号文第二条的规定,该部分奖励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综上内容所述,对于扣缴义务人申请手续费确需向实际所代扣代缴的税款所缴纳的税务机关进行申请。好了,本篇内容已经介绍完毕,感谢大家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