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利息资本化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答:一般情况下房地产企业资本化利息可以计入"开发成本"科目;
相关分录如下:
借: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
贷:应付利息
根据相关规定:
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资金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房地产完工之前发生的,应计入有关房地产的开发成本.
开发企业为建造开发产品借入资金而发生的符合税收规定的借款费用,属于成本对象完工前发生的,应配比计入成本对象;属于成本对象完工后发生的,可作为财务费用直接扣除.
可见,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资金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只要是房地产项目完工前发生的,就可以计入开发成本.
房地产利息资本化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借款费用资本化开始的时间,应当是在取得开发项目开始,截止时间应当在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日;
在此之前和之后的借款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房产开发建造过程中发生了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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