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销售未完工产品怎么做账?

2018-04-10 17:3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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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销售未完工产品怎么做账?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下文供大家参考。

房地产销售未完工产品怎么做账?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九条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度(或月度)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这两条规定表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在计算预计毛利额的同时,可以扣除已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遵循了收付实现制。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未完工开发产品已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遵循权责发生制,财务上不计入当期损益,先归集在“应交税费”科目借方,或转入资产类科目,等完工后再配比转入损益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计算会计利润,即未完工开发产品预缴的地方税金,完工前以负数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应交税费”科目或资产类科目,不在损益表“营业税金及附加”中反映,开发产品完工后再结转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财务上如此处理,造成企业申报预计毛利额时已税前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在完工后转入当期损益,可能导致重复税前扣除。依据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九条的规定,开发产品完工后,只要计算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如果重复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就可能导致少缴企业所得税。

房地产销售未完工产品

未完工产品怎么入账?

未完工产品成本一般是挂在生产成本里,不用结转。

如果数据分类到位的话,也可以将其结转至"在产品"科目下,"在产品"期末余额反映未完工产品的前期至此的投入成本情况。

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房地产销售未完工产品怎么做账的全部内容了,未完工产品怎么入账?获取更多财务知识,请持续关注会计学堂网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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