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销售额应该怎么进行确认?
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承受应税劳务也应视为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采取价税合并形式收取货款的,在计算消费税额时,应换算成不含增值税额之后再行计算,其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税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这里所说的价外费用与增值税规定的价外费用相同)
应税销售额是不含税的(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应税销售额应该怎么进行确认?
①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取得的全部价款.
②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用;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③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应税销售额:
应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应税销售额应该怎么进行确认?应税销售额很容易和应纳增值税额混淆,其实只要看懂了上面这篇文章的介绍相信大家都会对这个问题有更深入的了解.获取更多会计精彩内容,可以点击窗口和老会计们进行在线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