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时扣除委托加工呢?
答:计算公式如下:
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一般委托加工物资的这部分差异已经在发出的时候结转了,也就不能参与月末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了;
因此,计算月末材料成本差异率时要扣除委托加工发出应该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
即:
月末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成本的差异+本月购入的材料成本差异-委托加工物资结转的材料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购入的计划成本-委托加工物资发出的计划成本
委托加工的材料成本差异应该如何做账?
答: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计划成本;
借方登记超支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节约差异;
贷方登记节约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超支差异.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异)
贷: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或)材料成本差异(节约差异)
2.发出材料时结转发出材料的超支成本差异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材料成本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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