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取得的收入税务处理怎么做?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针对建筑、房地产、转让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等行业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业务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或: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举个例子,如果是以租赁为主业的租赁公司,其税务处理如下:
动产租赁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计提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缴纳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贷:银行存款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对于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取得的收入税务处理,您现在清楚了答案了吗?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您可以每天关注本网站的文章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