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月的作废发票该如何做账务处理呢?
答: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只有当月开具的发票才能作废,隔月的发票是无法作废的,隔月的发票只能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来冲红的。
因此,对于跨月的作废发票,其账务处理呢如下:
1、红字发票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红字)
2、开具正确的发票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对于跨月的作废发票的账务处理,相信您这下应该是比较清楚的了。如果您想知道更多会计方买的知识,欢迎您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会计情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