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方与发包方税款如何抵扣
发包方为分包方代购材料时,如果取得的是分包方名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是由发包方开具给分包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进行认证抵扣。否则就不允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也就是说,工程分包后,总承包方应以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方价款后的余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分包人应该就其完成的分包额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会计学堂整理的。
发包方和承包方缴纳税款可以都按简易征收么?
首先应该知道,是否执行简易计税方试由甲方选定或双方协商约定,文件说甲供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法。意味着也可以不选择。只能说甲供具备选择简易计税法的条件。1、甲方提供或清包工,均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法,前提是甲方也同意;2、总包与分包之间采用什么计税方式,由双方协商而定,与总包对于甲方结算使用的计税方式不相干。
分包方与发包方税款如何抵扣,有些简单的问题,为什么会难住大家,这就是理解能力了,其实答案都是现成的,能不能解决就在你的理解,本文仅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