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增值税后税金及附加会计分录
预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额)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计提时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管理费用--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 --城建税
-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4号)就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涉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进行如下规定:
一、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纳税人在所在地缴纳增值税是应该的,异地预缴增值税,有些情况是不需要缴纳地方附加以及教育附加税,会计学堂提供这篇预缴增值税后税金及附加会计分录,大家可以参考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