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吗?

2018-07-11 11:0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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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在经营中所获得的的利润根据相关的规定需要向国家缴纳一定的税费.有很多小伙伴好奇,工资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吗?小编在此解答,是可以抵扣的.详细请看文章.

工资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吗?

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需要提供是,全年每月编制工资表,每个员工达到应税范围计算个人所得税.用现金形式实际发放工资必须员工个人签名,才算有效证据.另外要保存好每月员工出勤打卡主录.

贵公司没有建帐,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

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纳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

(1)定额征收:直接核定所得税额;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按照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

工资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吗?

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第一条 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看完上述文章,你对工资是否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的问题有答案了吗?相关的规定文章已经一一列举出来了,希望能为读者提供参考.本文解答完毕,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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