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的增值税如何缴纳?
2016年5月1日起实行营改增,取消营业税,开始征收增值税.新的税费政策规定是满2年住房过户免除5%增值税.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规定: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上述政策只适用于除北、上、深、广外的城市.
而针对北、上、深、广的政策是: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房地产行业增值税计提和缴纳会计分录
建议将预缴税款计入"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科目,该科目现行文件中并无规定,注意该科目不同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缴税款)","预缴增值税"是应交税费科目下的二级科目,"预缴税款"是应交增值税的三级科目.设置"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科目后,相当于有一个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并列的科目.专用于核算房地产开发预缴税款,抵减税款的会计处理.
上文小编介绍了房地产行业的增值税如何缴纳,关于营业税取消改增值税的政策,这个可以计入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