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允许报废年限是几年?
固定资产报废年限没有具体规定,计提折旧年限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未达到使用年限固定资产报废要怎么处理?
(1)报废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帐面价值)
累计折旧(已计提的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2)发生清理费用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3)计算缴纳税金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4)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时,
借:银行存款
原材料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5)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6)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长期待摊费用(属于筹建期间)
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
(7)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
借:长期待摊费用 (属于筹建期间)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因为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
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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