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收入未达到起征点附加税,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1、营业税
直接减免的营业税,不作账务处理。 附加税(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等)也不做账务处理。
2、增值税
由于增值税是价税分离,单独核算,所以要处理一下
借:银行存款 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5号)
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实际按照最高20000元执行,也就是说,未达到20000元,不征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
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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