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增值如何入账?
(一)公司增资基本流程: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
3、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二)出资注意事项 :
A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B以实物、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最多可占到注册资金的70%)
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6、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如何提折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07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8]50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固定资产折旧费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09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评估增值计提折旧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574号)规定:企业在进行清产核资或进行股份制改造中等情形中,无论是计算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其折旧的计提应遵循历史成本原则,按照购入固定资产的实际支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并准予在税前扣除。虽然企业可以按照固定资产评估价值计提的折旧作为成本核算的依据,但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企业已按评估确认价值调整有关资产成本并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的,在申报纳税时必须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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