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进项税能抵扣吗?
不可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第二条规定:
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自来水。
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进项税抵扣如何做分录?
进项税抵扣分录为:
借:原材料(或周转材料、固定资产及直接入费用的管理费用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或应付账款、预付账款)
进项税抵扣是伴随着采购支付项目进行的,所以只有在采购支付项目实现时(取得结算凭证,即发票)才能入账。
如果实际工作中,经常会有因税务筹划而需要放下月抵扣的进项,按正常的做法应该取得时认证,超过销项时予以自动留抵。这种情况下没有特殊处理,仍按上述操作
当因需要,即使本月取得进项发票,但不想本月认证,想留到次月认证,则一般采取的方式是该对应的采购项做暂估入账,到下月冲回再正式入账。正式入账时仍按上述分录,暂估入账时不需要做应交税费。
另外,若想当月入账,但仍放下月认证抵扣,则应该在应交增值税下增设待认证项目,采购入库时做分录改为:
借:原材料(或周转材料、固定资产及直接入费用的管理费用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或应付账款、预付账款)
然后在认证当月需就认证业务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这种处理时,月末结转增值税时,要注意将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下的余额减去待认证进项税额后的余额结转进未交增值税二级科目。
以上是会计学堂小编整理的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进项税能抵扣吗,你们看完后应该都有了自己的认知和理解.获取更多精彩的财务会计干货,就请持续关注会计学堂的官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