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已确认销售收入不含税会计分录
根据《(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的有关规定:
1、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1)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①.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2)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①.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②.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③.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④.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应收账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或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增值税纳税人适用)
成本结转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科目)
销售折让时的会计分录: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的销售商品收入.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当销售实现的时候,分录: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当发生销售折让的时候,冲减收入,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
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应收帐款
当收回款项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以上就是我们会计学堂关于"企业已确认销售收入不含税会计分录"问题的会计分录整理,其实就是在确认收入时注意价税分离即可,另外我们在此稍稍扩展了一些发生销售折让时会计分录的编制,希望对您们有所启发.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请联系我们会计学堂的专业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