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股换股会计分录?
一般换股的账务处理
(一)投资企业的账务处理
一般换股,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按换入股权的约定价格或公允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权益法)、"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等科目,按换出股权的账面价值,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科目,贷(或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科目,按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二)被投资单位的账务处理
按换入股权协议作价或公允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等科目,按定向发行用于换股的股票面值总额或约定计入实收资本的金额,贷记"股本"或"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科目;如果为借方差额,则依次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本文中,"依次借记……"的含义是:(1)在"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盈余公积"几个科目中,前一个科目未冲减完,不冲减后-个科目;(2)"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盈余公积"均以其余额冲减完为限,不足部分不论多少,全部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发行优先股时如何做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优先股
贷:资本公积(如果溢价发行)
或者:
借:银行存款
借:资本公积(如果折价发行)
贷:股本--优先股
或者: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优先股 (如果平价发行)
以股换股会计分录?的问题,上述文章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并对此问题进行拓展,阐述相关的知识点,希望本文的内容会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