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

2019-04-09 21:0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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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这个会计内容小编也不是很了解,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一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所以特地去咨询了我们会计学堂的专业的答疑老师,以下是老师们的解答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

按照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一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

暂估入账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下月初用红字

借:原材料  (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红字)

收到发票

借:原材料(材料采购)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的全部内容已经通过上述文章中的介绍总结完毕了,大家看完后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前往会计学堂咨询专业的会计老师为你在线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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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结算加工费用受托方怎么做账务处理

    1、受托方收到委托方发来的用于加工的材料物资,应在“代管商品物资”或“受托加工物资”备查簿中加以登记。 2、备查簿的登记一般采用单式记账法,收到代管物资时借记“受托加工物资”,退回时贷记该账户即可,无须考虑对应账户问题。 3、该备查簿只作为日后核查的备考。实际领用受托加工物资进行加工时,并不考虑所领用物资的金额,其中的账户记录不计入生产成本、也不列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 4、受托方对于加工中实际耗用的由受托方提供的工、料、费(即耗用的辅料、生产工人的工资福利费、分配的制造费用等),应通过“生产成本”账户核算。 5、受托加工物资制造完成,直接在结转发出成本时,自“生产成本”账户的贷方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的借方。

  •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的账务处理

    (3)缴纳委托加工轮胎的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4)收回的轮胎以不含税价元售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若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的价格出售 (5)计提产品销售的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6)缴纳实际应纳的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的账务处理

    高于时 比如收回后直接以高于受托方的价格出售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消费费 就高于受托方的部分计算消费税。

  •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连续加工和直接销售。

    你好 连续加工涉及的消费税分录是,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 直接销售涉及的消费税分录是,借;委托加工物资,贷;银行存款

  •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的账务处理

    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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