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境外进出口贸易佣金是否需开税务证明?

2019-05-10 17:2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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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境外进出口贸易佣金是否需开税务证明?境内机构在境外代表机构的办公经费,以及境内机构在境外承包工程所垫付的工程款;具体详细内容会计堂小编已经在下文中为大家整理清楚.

支付境外进出口贸易佣金是否需开税务证明?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提交税务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64号)的规定,境内机构或个人对外支付下列项目,无须办理和提交《税务证明》:

(一)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差旅、会议、商品展销等各项费用;

(二)境内机构在境外代表机构的办公经费,以及境内机构在境外承包工程所垫付的工程款;

(三)境内机构发生在境外的进出口贸易佣金、保险费、赔偿款;

(四)进口贸易项下境外机构获得的国际运输费用;

(五)境内运输企业在境外从事运输业务发生的修理、油料、港杂等各项费用;

(六)境内个人境外留学、旅游、探亲等因私用汇;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该种情况你公司无需到税务局关开具税务证明.

支付境外进出口贸易佣金是否需开税务证明?

支付给国外个人的佣金,我们要交哪些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

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

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税法第

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说的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所说的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根据如上规定,贵企业向境外个人支付佣金属于来自境内的所得,应代扣

缴个人所得税,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此外,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1999]372号)"

发生在我国境外的各种劳务费、服务费、佣金费、手续费,如广告费、维修费、设计费、咨询费、代理费、培训费等,按照我国现行税法法规不征税,购汇支付或从外汇账户中对外支付时,应提供当地税务机关提供的不予征税的证明."根据如上规定,贵企业向国外中介人支付佣金属于来自境内的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完成不同的学习内容,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支付境外进出口贸易佣金是否需开税务证明?若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联系窗口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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