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加工的金块制作成金条,加工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消费税?

2019-05-15 16:2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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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加工的金块制作成金条,加工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消费税?金条不属于消费税税目中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因此不要缴纳消费税,加工方也不需要代扣代缴消费税.来处理相关的会计分录,详细内容小编已经在下文中一一为大家整理清楚,欢迎大家的阅读.

受托加工的金块制作成金条,加工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消费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3号)规定:

五、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一)金银珠宝首饰包括:

凡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含人造金银、合成金银首饰等).

金条不属于消费税税目中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因此不要缴纳消费税,加工方也不需要代扣代缴消费税.

受托加工的金块制作成金条,加工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消费税?

增值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不管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交税的分录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在计算增值税时有差别.

分录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支付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一般纳税人转出及支付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上缴增值税如何做好会计处理

(一)按月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平时,企业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多栏式明细账户中核算增值税业务;月末,结出借、贷方合计和差额(余额,下同).

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为借方差额,表示本月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继续留在该账户借方,不再转出;若为贷方差额,表示本月应交增值税税额,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账户,转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的贷方.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由于以一个月为纳税期限的企业不存在当月预缴当月税款的情况,月末也不会有多交情况.若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有借方余额,只能是当月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以后月份继续抵扣).

受托加工的金块制作成金条,加工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消费税?上文简单、概括的讲述代扣代缴消费税,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有疑问的话,可以到会计学堂官网,找我们的答疑老师,在线帮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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