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业不能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文件
第四条 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哪些企业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按照119号文的规定,只有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才有资格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换言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不能享受该优惠政策:
实行核定征收的居民企业;实行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的非居民企业;实行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实行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的非企业性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在满足上述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按照119号文的规定,也不是所有企业发生研发活动都可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在文件中以“负面清单”的形式罗列了被排除在外的特定行业。这些行业包括: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如果企业不属于上述行业范围,在年度内发生研发费用支出,就有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可能。
对于行业的具体划分,97号公告第四条规定:《通知》中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企业,是指以《通知》中规定的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即时企业已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纳应纳税所得并按20%税率征收或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也可以同时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同理高新技术企业也可以同时享受15%企业所得税税率和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两种优惠政策。
另外,宏邦知识产权要提醒大家的是,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不论企业当年是盈利还是亏损,都可以加计扣除。
针对哪些行业不能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的这一问题,文中已作出详细的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对此已作出过相关规定,包括房地产业、烟草制造业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更多内容详情请关注会计学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