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按月(季)预缴(a一般是分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1、按月或按季计提
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按季缴纳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3、次年5月31日前汇算清缴,应补税额(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已预缴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4、缴纳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5、补缴税款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年度汇算清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以前年度损益调
7、留抵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企业所得税如何进行调整?
当期所得税费用就是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所得税税率(25%),其中应纳税所得=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职工工资及薪金的14%)、工会费(2%)、职工教育经费(2.5%)、业务招待费、公益性捐赠支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纳税调整减少额: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前五年内未弥补亏损和国债利息收入等。
计提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分录,由于是预缴的,所以按月计提或者按季计提的会计分录有些区别,大家要注意了。看完上文,那么小编关于问题“计提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就介绍到这里。你掌握了吗?如果想加强会计实操技能,可以咨询我们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联系,可以多多跟我们会计学堂的老会计交流心得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