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区别

2019-07-10 16:50 来源:网友分享
12949
营改增之后有增值业务的企业都需要缴纳增值税,同时有所得的企业也需要缴纳所得税。增值税和所得税是企业需要交纳的两种非常大的税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是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的,那么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区别在哪里呢?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区别

答: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销货物、销售代销货物除外),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8.纳税人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通常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4.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其中,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③、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3)、下列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规定确认收入:

①安装费。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②宣传媒介的收费。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③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④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⑤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⑥会员费。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⑦特许权费。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⑧劳务费。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区别

什么是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本文详细介绍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区别在哪里,也介绍了什么是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增值税发票开出的当时,所得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发生在收入确认的时候。如果你阅读了本文内容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什么叫现金会计
    什么叫现金会计?从字面上的意思来理解,小编老师认为大家提及到的企业现金会计人员,主要的工作就是负责企业现金流量和现金账户的操作,也就是我们经常提及到的会计;在财务中不同的公司对于会计的称呼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的,很多小公司就统一称之为会计,大公司则会更加细分化设置会计岗位的。关于现金会计的其他介绍资料小编老师建议你们可以来阅读下述文章,对你们理解有所启发的。
    2025-04-17 8
相关问题
  • 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同学你好,增值税时点如下 1:一般是2个时间点,第一个时间点是收到预收款的时候,第二个时点是交房的时候 所得税纳税时点,一般以交房时间作为所得税纳税义务时点,如果当地税局要求预交的话,还需要预交

  • 消费税和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区别是什么啊?

    消费税和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有所区别,消费税的纳税义务是在消费、购买物品和接受服务时发生,而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是在对增值的税收加以计算时发生的。增值税是衡量商品在销售过程中依次增值的税收,而消费税是衡量商品或者服务在消费或者购买过程中被税收征收的。拓展知识:关于这两种税收,还可以从税收种类,税收收取对象,税收对象等方面来对比分析。

  • 消费税和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区别是什么啊?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增值税上: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除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和销售代销货物以外的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8)纳税人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9)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10)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11)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12)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1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是基本一致的,但有单独适用的规定。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别为: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 老师,请问一下增值税额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以及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各是什么时候?

    增值税 一、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应税销售行为,先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开具不征税发票的情形除外)   二、纳税人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三、纳税人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签订了书面合同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四、纳税人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所得税 (1)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①、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②、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③、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④、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 你好 请问技术转让投资入股产生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时间分别是什么时候?

    入股的当月就要算,然后次月交。所得税就是所属季度缴纳申报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