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报废可以税前扣除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七十二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存货,是指企业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者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同时,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章申报管理规定,存货发生的非正常损耗应采取专项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
该公告第二十七条规定: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二)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 (三)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 (四)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材料报废应向税务部门提供哪些资料
内容:我公司近期对仓库材料进行清理,发现有400多个品种元器件已淘汰,金额达9万多元.请问我公司决定对上述材料进行报废处理,需向税务部门办理哪些手续、企业需提供哪些资料?
回复内容:你可参看国家税务总局13号令《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三十五、四十条规定,把(1)《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确认审批表》、《固定资产盘亏(盘盈)、报废损失税前扣除分项明细表》或《流动资产盘亏(盘盈)、报废损失税前扣除分项明细表》或《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分项明细表》各一式二份(2)相关资料及核算凭证复印件一式二份、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审核证明资料(3)《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4)保险合同理赔材料及说明(有保险理赔的)
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原材料报废可以税前扣除吗?上文小编介绍了这个该怎么处理,需要进行专项申报才能,提供的材料也简单分析了,至于说材料报废需要向税务部门提供哪些材料,上文也介绍了,还有疑问的,可以点击窗口咨询在线老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