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发票并支付货款的会计分录
答:如果收到发票后,又给供应商支付货款了,借方就是应付账款/应付货款,贷方就是银行存款、现金或应收票据之类的科目了。
如果此笔款项以前已经入账,应该是这样的:借:应付账款(等科目)(xx单位)贷:现金(银行存款--现金支票)凭证后要附收款人(经办人、xx单位)写的收条,是单位的,最好盖上公章或财务章。
收到发票要注意这几点
一、注意几种原始凭证的特例
一般来说发票应盖有发票专用章,而不是财务专用章,或带有五角星的公章,或是合同专用章等,发票是盖有税务监制章的,但是不是未盖税务监制章的凭证都不合规。例如盖有财政监制章的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员工出差发生的汽车票、火车票及飞机票;工伤报销适用的医院使用的专用收据;境外出差取得的“形式发票”;因经济纠纷等诉讼至法院,法院的判决及裁决书等都属于可以适用的原始凭证,并且它们都没有发票专用章,大家要注意这几类特殊的原始凭证。
二、注意“白条”充当的原始凭证
白条,财务上指非正式单据,不合规的单据。
那么“白条”可不可以充当原始凭证入账呢?要是情况而定,如果是以业务或内容不真实的“白条”充当原始凭证,则是违法行为,不可入账。如果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是允许充当原始凭证入账的,例如在对外经营活动中确实无法取得发票,从真实性的原则出发,允许以相关的自制凭证来入账。但是这种情况要注意把握好尺度,无法做出正确判断可以咨询一些老会计。
三、注意发票内容是否符实
我们需要对发票开具内容是否符合事实抱有怀疑的心态,这样才会让我们避免出现“漏网之鱼”。在实务中,不符实的发票大致可分三种情况:
1.经济业务并没有发生。假借所取得的发票(有可能是买的假发票)要求报销付款;
2.业务真实发生,但发票的内容被变更。如明明买了礼品却开具了餐费用来报销;
3.真实发票找不到了,用别的发票代替。如员工出差的住宿费发票丢了用餐费发票来报销。
如果收到不合规的发票,根据《会计法》规定: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也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详细整理的关于收到发票并支付货款的会计分录的内容,发票除了是卖家的纳税依据,也可能是买家的付款凭证,可能导致买家成功地“依法”赖账,因此在买家付款前,卖方应慎重决定是否出具发票,关于这方面的的税务知识,在会计学堂网上都有详细的介绍,感兴趣的学员可以到会计学堂的官网上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