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赔偿金是否缴纳个税
问:我公司和个人合作开发项目,个人分三期向我公司支付5000万元,项目获利后按利润10 %收取回报.个人支付第一期合作款3000万元后,因我公司的原因与其终止合作关系,我公司需向个人返还合作款并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请问我公司支付5万元违约金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如果需要按什么税目扣缴?
答:新《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9号)第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六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六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4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项合计数-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
因此,你公司向个人支付的违约金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扣缴其个人所得税.
赔偿金是否要代扣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针对个人取得的所得而缴纳的一种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您问题所说市场的业主支付给商家因房屋漏雨而造成损失的赔偿金,我们理解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补偿金超过当地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三倍以内的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赔偿金是否要代扣个人所得税
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需按一定标准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取得收入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包括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考虑到劳动者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后,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工作,缺乏生活保障,因此,国家规定了对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只有超过该标准的数额在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平均后,才向劳动者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标准如下:
1、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为标准,低于该数额的,劳动者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高于该数额的,劳动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等收入高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用高出的数额除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照12年计算),所得数额视为劳动者个人的月工资或薪金收入,对该数额超过2000元的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意:
(1)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
(2)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违约赔偿金是否缴纳个税?赔偿金是否要代扣个人所得税供您参考,以上的说法,这赔偿金也分两种情况,那就是劳动法中关于赔偿的三倍于平均工资的事,三倍以内是不征收个税的,那么三倍以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