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发票冲红的操作步骤

2019-11-22 14:5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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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务工作中,作为专业的会计人员对于一般发票的冲红处理都是了解的,但是最近小编发现有很多小伙伴对于机动车发票冲红的操作步骤存在疑问,因此本篇文章给大家具体的分析了这一问题,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跟着会计学堂小编一起来学习看看.

机动车发票冲红的操作步骤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机动车发票冲红的操作步骤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具体规定是什么?

答:(一)纳税人从事机动车(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须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纳税人识别号"栏内打印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如购买方需要抵扣增值税税款,该栏必须填写.

(三)填写"购买方名称及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栏时,"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应换行打印在"购买方名称"的下方.

(四)"完税凭证号码"栏内打印代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完税证号码,自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此栏为空.

(五)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机动车,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时应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选填"免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自动打印显示"免税","增值税税额"栏自动打印显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不含税价"栏和"价税合计"栏填写金额相等.

(六)如发生退货的,应在价税合计的大写金额第一字前加"负数"字,在小写金额前加"-"号.

(七)纳税人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如在办理车辆登记和缴纳车辆购置税手续前丢失的,应先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补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手续,再按已丢失发票存根联的信息开红字发票.

关于"机动车发票冲红的操作步骤",现在大家都学会了吗?小编还总结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具体规定,希望小编总结的内容可以对实际的账务处理有所帮助,或者是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您咨询会计学堂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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