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交接工作注意事项
答:出纳交割必须明确联系,分摊责任,账户,现金,银行存款,支票,债务,财务章,法人章,银行帐单上的帐单必须写在兑换表上,且账户相符.签名必须签字.
交接必须有一名主管陪同.三人必须签字确认,未处理过的账目可以处理.
首先,我们需要检查财务清单并做好记录.
第二,当然,我需要知道财务记录和一些文件.
再次,我们需要改变所有帐户密码和机密信息.
这些仍然是根据你的行业性质来判断的.有人说,交接仍然是非常复杂和漫长的.最好是有很多的心.
慢慢看这篇文章,必要时与中间人核对一下.
出纳交接工作的移交过程
答:移交过程. 出纳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替人员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 ①库存现金要根据日记账余额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查清; ②有价证券要根据备查簿余额进行点收,若出现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要按账面金额交接; ③出纳账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④银行存款账户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出纳人员在办理交接前,须向银行申请打印对账单,如存在有未达账项,还需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 ⑤接交人员按移交清册点收应由出纳人员保管的其他财产物资,如财务章、人名章、收据、空白支票、科目印章、支票专用章等; ⑥实行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据无误后,方可交接.
交接后有关事宜. ①出纳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要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②接交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③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
上述资料主要讲解了出纳交接工作注意事项,实际中大家在进行出纳交接工作的时候就可以按照本文的方法来进行.更多的内容尽在会计学堂,大家有疑问的也可以提出来,专业的老师会来一对一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