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何变化?
答: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由30万提升至5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标准
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从业人数低于100人,资产总额低于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从业人数低于80人,资产总额低于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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