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税方式下的建筑业差额征税做账
案例:A建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式。收取业主全部工程款100万元,自建部分成本为16万元,支付C公司分包款80万元。A建筑公司向业主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建筑公司按差额计算税额申报:
(1000000-800000)÷(1+3%)×3%=5825.24元。
建筑公司按全额向业主开具建筑服务发票:
发票金额(不含税)、税额计算:
税额=1000000÷(1+3%)×3%=29126.21元;
金额=1000000-29126.21=970873.79元;
按照上述金额和税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筑业差额纳税属于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业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应包括全部工程的增值税。
简易计税方法下差额纳税A公司账务处理:
1、工地发生成本费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原材料等
2、支付C公司分包款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银行存款
3、取得分包发票且纳税义务发生时
允许抵扣的税额= 800000÷(1+3%) ×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4、确认收入和费用
合同总收入=1000000 ÷
合同总成本=160000+(800000-23300.97)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5、收取业主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
贷:工程结算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6、工程项目结束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合同毛利
以上就是小编向大家介绍的i简易计税方式下的建筑业差额征税做账具体实例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还需要更多的财会知识,欢迎持续关注会计学堂,多位老会计在线为大家解疑答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