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为什么不视同销售?
答:外购的货物,在企业内部由员工消费掉了,不需要视同销售,相应的进项税不允许抵扣;
外购的货物,作为礼物,赠送给企业的外部客户或者领导,需要视同销售,相应的进项税允许抵扣。
这个问题只能这么理解,无论是对于企业来说还是对于国家来说,外购货物用于个人消费或集体福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主要是外购货物已经很明确了价格和税额,很容易辨别其进项税额的多少,如果视同销售的话就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本企业并不生产此类货物,按照增值税条例的规定,视同销售的货物,在没有同类产品价格的情况下,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那么税务部门会按照你购进的成本,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那么就得加10%的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高于购进时的实际价格,要多缴增值税,任何企业不可能这么做。
视同销售和不视同销售的区别有吗?
视同销售,一般是指不开票销售或分发商品给内部职工等销售行为,
借:银行存款
库存现金
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不视同销售,如:附有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中,估计可能发生退货的部分,不确认销售;采用销售并再购回交易方式销售(非新旧交换交易),不确认销售。
列如,企业在附有购回协议的销售方式下:
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
借: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
按库存商品实际成本或进价: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销售货物或者说是企业购进货物,应该要缴纳的税金部分,一定是不可少的。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为什么不视同销售?视同销售的话还可以抵扣税金,但是对于企业买单的集体福利费,不能做抵扣用的。这就是两者之间的基本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