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的范围是什么?
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情况: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的;
(3)存量房地产买卖;
(4)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
(5)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
(6)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
非公益性赠与、赠与给除直系亲属和直接赡养人以外的.
与其他税种相比,土地增值税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1)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是以征税对象的全部销售收入额扣除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及其他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与增值税的增值额有所不同.
(2)征税面比较广.
凡在我国境内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除税法规定免税的外,均应依照土地增值税条例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换言之,凡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不论其经济性质,也不分内、外资企业或中、外籍人员,无论专营或兼营房地产业务,均有缴纳增值税的义务.
(3)实行超率累进税率.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以转让房地产增值率的高低为依据来确认,按照累进原则设计,实行分级计税,增值率高的,税率高,多纳税;增值率低的,税率低,少纳税.
土地款何时能抵扣增值税?
12:01:47国税总局2016第18号公告,"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因此,土地出让金准确来说不是抵扣,是可以差额扣除.
土地转让的方式是税率为11%,上各环节让土地使用权证收了11%的增值税,下个环节购买方可以抵扣11%的增值税,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式玩曾的,这种取得土地的方式完全可以在计算房地产企业增值税时,运动抵扣发来实现土地成本进项税额的抵扣.
土地增值税的范围是什么?上文中给大家介绍了土地增值税的范围是什么,另外也拓展了土地款何时能抵扣增值税的问题.会计知识需要日积月累才能得到提升,大家平时要多拓展提升自己的知识面,希望上文对各位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