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被投资单位分得股利出具何种票据
问:我公司为企业甲的法人股东,每年从企业甲分得股利时,是否需要开具发票或收据?
答:《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依据上述规定,投资收益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因此,不需要开具发票.可凭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利润分配决议,开具收款收据.
向投资者分配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
1、宣告现金股利的时候:
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股利
2、发放: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3、宣告股票股利不做账.
4、实际发放:
借:利润分配
贷:股本
另:派发现金股利的账务处理:
现金股利是以现金方式向股东派发的股利,也是最常见的一种股利派发方式.投资者之所以投资于股票,主要是希望得到较一般投资者多的现金股利.
发放现金股利,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 有足够的留存收益;
2 有足够的现金;
3 有董事会的决定.
从被投资单位分得股利出具何种票据就介绍到这,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股利是属于投资收益的一种,但是根据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条例,都不属于其征收范围,因此不需要开具发票,只需要开具收款收据,其分配股利的记账分录上文也简单介绍了一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