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费用调整怎么做?
年末汇算清缴的时候,大多数企业都存在调账或调表的问题.汇算清缴时的调表或调账一般有两种情况:
1、调表又调账.
凡当期不能扣除,以后年度按规定可分期摊销或计提并允许税前扣除的事项,即时间性差异.则通过调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缴漏缴的企业所得税,并调账转回,在以后年度按规定税前扣除.
2、调表不调账.
凡当期不能税前扣除,以后各期均不得税前扣除的事项,即永久性差异,则通过调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无须调账.
所以根据你说的管理费用调增的问题,那要看你是调整的是什么情况下的管理费用了,就想楼上做审计的那位说的,似情况不同而有不同的处理.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只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就可以了.
管理费按贷款总额的一定百分比计算,一次或分次付清.
调整管理费用后出现的情况:
1. 管理费用明细项目重新分类,其他项目调减;
2. 资本化金额不正确,应当费用后,计入管理费用;
3. 现金盘点出现白条抵库,调增管理费用;
4. 发生坏账或者盘亏事宜,调减相应资产科目
分别根据上面的情况,增加管理费用,相应减少对应科目,如情况1,减少管理费用;如情况2,减少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存货等科目;如情况3,减少现金;如情况4,减少应收账款或者存货.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项目有哪些?
纳税调增的项目包括以下:
1.工资支出:是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超过允许扣除标准的工资支出.工资支出包括企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各类补贴、津贴、奖金等.
职工教育经费:填写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标准(计税工资总额的1.5%)不得税前扣除的部分.
2.工会经费:填写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标准(计税工资总额的2%)不得税前扣除的部分.
3.利息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4.业务招待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按规定支出的与生产、经营的有关业务招待费,由纳税人提供记录或单独经税务机关核准准予扣除.
5.广告费: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部分.自2001年1月1日起,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 %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汇算清缴费用调整怎么做?"这一问题的全部解答.如果在汇算清缴的过程之中发现费用方面需要调整的话,需要按照上述几种情况进行操作.在此,小编总结了一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项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