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处置固定资产,其会计处理一般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借:固定资产清理 31314.31
累计折旧 281828.75
贷:固定资产 313143.06
第二,发生的清理费用。固定资产清理过成本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以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
第三,出售收入和残料等的处理。企业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应冲减清理支出。按实际收到的出售价款以及残料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借:其他应付款--华尔科技 2621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57059.62
应交税金--销项税 5040.38
第四,保险赔偿的处理。企业计算或收到的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冲减支出,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第五,清理净损益的处理。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借: 固定资产清理 225745.31
贷: 营业外收入-- 处置固净收益 225745.31
固定资产增值税会计核算
例:某企业出售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买的轿车一辆金额为313143.06元,公司账载累计折旧281828.75元,按税法规定4%的税率开具普通发票减半征收。公司停产了,经商议按262100元抵冲供应商的往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四、关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的要求,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262100÷(1+4%)=252019.23元
应纳税额=销售额×4%÷2=252019.23×0.04÷2=5040.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