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劳务费能否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管理处:依据税法规定,你单位因监理工程而支付的专家评审费,如属于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必要支出,可以凭其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真实合规凭据,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个人所得税管理处:企业支付给专家的评审费(劳务费),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直接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评审费的20%.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专家劳务费如何申报个税?
企业申报个税时,需先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点击人员信息采集,点击添加,然后输入专家的相关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日期等资料.任职受雇从业类型选择其他,点击保存;再点击综合所得申报-劳务报酬所得-点击添加或导入,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成,点击提交数据-点击税款计算-点击申报表报送即可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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