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评审费报销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专家评审费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相关规定可得,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具体如下:
1.对于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则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2.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为20%.
3.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4.对于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当实行加成征收办法.
(1)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也就是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那一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
(2)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对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元的那一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应当加征十成.
专家评审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单位因为监理工程而支付的专家评审费,若是属于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必要支出,则可以凭其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真实合规凭据,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企业支付给专家的评审费,可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直接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评审费的20%.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应当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得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应当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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