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遗失盖发票专用章还是公章?
发票遗失可以使用复印件,我们一般会在复印上直接盖发票专用章就可以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四条,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即使丢失了进项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抵扣
第一、如果企业丢失的增值税专票的发票联,企业可以作凭抵扣联来作为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可以做记账凭证,
第二、如果丢失的是抵扣联,可以用发票联的复印件做抵扣或退税,发票联的原件做为记账凭证,
第三、如果都丢了,企业可以凭销售方盖有销售方专用章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做为进项税的抵扣、退税、记账的凭证.
发票盖错章了怎么处理?
如果出现发票盖章不清楚或盖错的情形,应当即作废,并重新开具发票,加盖清晰或者正确的印章.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注意其中的"一次性"字眼,也就是说,发票上只允许改一个章,如果没有盖清楚的话,是不允许在旁边加盖第二个发票章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发票遗失盖发票专用章还是公章?"这一问题进行的详细解答.发票遗失之后,我们还是可以使用复印件的.想要复印件有效的话,还需要在复印件上面加盖发票专用章就行了.如果说我们的发票章盖错了的话,可以参考上文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