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月红字发票作废怎么处理?
一、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
二、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
跨月开错的普票,进入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输入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后核实信息无误后打印.其具体的流程参考如下:
1、发票管理--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填写信息后打印
2、进入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界面选中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上
3、上传成功后生成信息表编号
4、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选择"直接开具",将信息表编号直接输入后点"确定",核实信息无误后方可打印.
已经上传的红字发票如何撤销?
已经上传的红字发票撤销方法如下:
1、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未上传的,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无需到大厅处理;
2、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已上传成功的,应凭纸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
发票的开具是实现其使用价值、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发票开具是否真实、完整、正确,直接关系到能否达到发票管理的预期目的.
发票要全联一次填写.每份票无任有几联,都必须把全部联次放在一起,一次性复写或打印,以保证各联填开的内容、金额等都保持一致.严禁开具"大头小尾"发票.
发票不得跨省、直辖市、自治区使用.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发票领购单位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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