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否缴纳增值税
按照财税〔2016〕36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贷款服务.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实务中,对于保本理财产品征收增值税并无争议,关键是如何界定一项收益是否保本,如何理解财税【2016】140号文件规定的"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对此,本人非常认同原福建国税的解答,即不能僵化地理解根据合同是否有"保本"字眼进行判断,"保本"是指"到期有偿还本金的义务",并非指"有偿还本金的能力".所以,在判断是否保本时,应该基于法律形式上的审查来判断,不考虑财务处理、实际结果等其他因素.
对资管产品协议中设定的增信举措,如未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视为非保本,其收益不征收增值税.但若能根据合同推断投资结束后无论何种情况,资管产品投资人的本金都能得到保证的,应属于保本,其收益应征收增值税.
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缴纳增值税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所以,企业取得的保本型理财收益是要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的.那么这种"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资管产品"吗?我们知道,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是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而不是投资者.
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否缴纳增值税?综合以上内容所述,学员们通过上文汇总的相关会计知识学习,应该知道在企业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在分为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和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收益,两种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在征收增值税上都是不同的.如果你们对此有什么其他的疑问,都是可以来本网站上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