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加工业务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答:来料加工业务的会计处理如下:
1、收到来料时:
不编制会计分录,只对"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中对应的材料明细账进行数额登记.
2、领取来料及其它材料用于制造加工产品时:
对来料领取的处理同上;
对领取其它材料则:
借:生产成本
货:原材料等科目
3、完工时: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等科目
4、出口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5、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来料加工业务的相关问题】:
来料加工的生产成本怎么核算?
答:外商的来料加工:
来料加工企业的主要原材料、大部分辅料,一般都是由外商提供的,对于这部分资产不必进行会计核算,只要按时间先后登记进出口数量和结余量,作为备查账即可;
因此,来料加工企业会计核算相对比较简单,只要把相关的费用、工缴费收入、往来款等内容搞清楚就可以了.
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
应单独设置"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和有关的材料明细帐,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
至于发生的加工、装配费用支出的核算,制度无明确规定,企业可自行增设有关科目,进行核算;
如:可设"来料加工装配费用"科目,用以核算对来料进行加工、装配所发生的有关费用支出.
如:跨年度尚未完工的,其余额包含在会计报表的"存货"项目中反映;
完工结算时,将其余额转入"产品销售成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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