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能否收取分公司管理费及相关分录如何写?

2017-12-11 17:1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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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能否收取分公司管理费呢,其答案是肯定的?那么,相关的规定对此是怎么说明的?同时,关于总公司收取分公司管理费相关分录如何写呢?这两个问题,本篇文章都会为您解答!

总公司能否收取分公司管理费及相关分录如何写?

:总公司是可以收取分公司管理费的。国家税务总局有明确的规定,双方必须是按照独立交易的原则进行交易,且双方必须要签订相关的服务协议,在协议中明确服务项目,如何收取费用,这样的话总公司作为营业收入,分公司作为营业费用,由总公司向分公司开具发票。会计分录为:

总公司方,

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分公司方,

借:营业费用

贷:应付账款

同时,会计学堂温馨提醒您,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四十九条的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对于总公司能否收取分公司管理费的这一问题,相信您看完相关规定应该知道了答案!重点在于总公司能否收取分公司的管理费分录应该怎么写,希望您可以知道这个分录!更多关于会计方面的知识,您可以多加关注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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