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总额法和净额法的区别
一、定义不同
1、总额法是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一次或分次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成本费用等的扣减.
2、净额法是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对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所补偿成本费用等的扣减.
二、会计分录不同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总额法
取得时:
借:银行存款(××资产)
贷:递延收益
摊销时: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2)净额法
将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总额法
借:银行存款等
贷: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相关)
营业外收入(与日常活动无关)
(2)净额法
借:银行存款等
贷: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营业外支出等
3、政府补助下的总额法与净额法
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其主要形式包括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税后返还、财政贴息及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不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都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准则上允许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分别是总额法和净额法.
总额法收到政府转入的货币资金或相关资产全额计入递延收益,每期摊销时再转入其他收益.净额法收到政府转入的货币资金或相关资产直接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两种方法对比来看,总额法将相关资产和递延收益分别处理,但是递延收益分摊期限应该要与相关资产折旧年限相同.而净额法先将递延收益全额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通过资产少计提折旧的方式来实现对损益的影响.总额法相对净额法来说,取得资产时同时多增加了资产和负债,会导致提高资产负债率,但摊销期内两种方法对损益影响是相同的,所以企业更倾向于选择净额法.
举例:2017年12月1日,甲公司因购买研发设备向政府部门申请政府补助,2017年 12月1日甲公司收到了政府补贴100万元.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购买该研发设备共计2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设备发生毁损报废.分别采用总额法和净额法对甲公司政府补助进行处理.
(1) 采用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
2017年12月1日收到政府补助100万
借:银行存款 100
贷:递延收益 100
2017年12月31日购买固定资产200万
借:固定资产 200
贷:银行存款 200
2018年12月31日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以及摊销递延收益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20
贷:累计折旧 20
借:管理费用 20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20
借:递延收益 10
贷:其他收益 10
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设备毁损报废
借:固定资产清理 80
累计折旧 120
贷:固定资产 200
借:营业外支出 80
贷:固定资产清理 80
借:递延收益 40
贷:营业外收入 40
(2)采用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
2017年12月1日收到政府补助100万
借:银行存款 100
贷:递延收益 100
2017年12月31日购买固定资产200万
借:固定资产 200
贷:银行存款 200
借:递延收益 100
贷:固定资产 100
2018年12月31日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10
贷:累计折旧 10
借:管理费用 10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10
2023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报废毁损
借:固定资产清理 40
累计折旧 60
贷:固定资产 100
借:营业外支出 40
贷:固定资产清理 40
政府补助总额法和净额法对损益影响几乎是相同,总额法虽然计提折旧计入相关费用多,但通过对递延收益分摊来增加收入.净额法在取得相关资产时直接冲减了相关资产,直接减少每期计提折旧时计入相关费用的金额,故无需对递延收益再进行摊销.
三、特点不同
1、总额法:
现金折扣要到购货客户在折扣期内付款时才予确认.现金折扣是企业在除销商品时,为了鼓励销售客户尽早付款.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付款,可以享受一定的现金折扣.
总额法是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一次或分次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成本费用等的扣减.
如果相关长期资产投入使用后企业再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总额法下应当在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将递延收益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如果企业先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再确认所购建的长期资产,总额法下应当在开始对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时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将递延收益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2、净额法:
是对购货客户鼓励尽早付款的一种办法,购货客户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可李受一定的折扣优待.超过规定期限,就不能享受.
净额法是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对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所补偿成本费用等的扣减.
收入确认的原则有那些?
收入确认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1. 实现原则:收入应当在经济利益实现或者实现的可能性很大时确认.即收入必须是实际收到或者有望收到的.
2. 关联原则:收入应当与相关的费用或成本相匹配.即收入与相关的费用或成本应当在同一会计期间内确认.
3. 可靠性原则:收入的金额应当能够可靠地计量.即收入的金额应当能够被准确地确定和计量.
4. 一致性原则:在相同的情况下,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来确认收入.即相同的交易或者事项在不同的会计期间应当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进行确认.
5. 主体原则:收入应当归属于实际产生收入的主体.即收入应当归属于实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以上详细介绍了收入总额法和净额法的区别在哪里,也介绍了收入确认的原则有哪些.收入总额法和净额法指的是两种核算收入的方式,收入总额法和净额法的区别在于二者定义不同、会计分录不同、特点不同,收入确认的原则有实现原则、关联原则、可靠原则、一致性原则和主体原则.